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】【金融工程】 第四十三篇 中国经济社会治理规则 居民/企业收入/支出的规则分析06 6.1.4 技术要素规则
6.1.4.1 ~ 6.1.4.20 技术要素规则详表(创新体系与知识产权基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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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规则名称 |
规则配方详细说明 |
居民及居民中具体涉及的地域/角色/其他 |
企业及企业中具体涉及的部门和组织/个人的角色和职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政府及政府中具体涉及的部门和组织/个人的角色和职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关联模型/上游下游影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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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 |
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|
国家最高层级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,明确未来15-20年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、战略目标、重点领域、重大专项、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例如“十四五”国家科技创新规划,确定了人工智能、量子信息、集成电路、生物技术等前沿方向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施工图,是所有6.1.4技术要素规则的总纲领和上位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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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 |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|
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、核心、关键科技问题,组织产学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的计划。实行“全链条设计、一体化实施”,涵盖基础研究、共性关键技术、典型应用示范等环节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纲要的核心落地工具,整合了原有的“863”、“973”等计划,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主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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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 |
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办法 |
针对与国家战略安全和长远发展息息相关的重大产品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(如大型飞机、载人航天、核高基、新药创制),设立专门重大专项,集中资源,持续攻关。具有目标明确、系统性强、投入巨大、周期长的特点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纲要中“重大专项” 任务的具体化和工程化实施,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集中体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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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4 |
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|
系统性改革科技领域的管理体制、资源配置机制、评价激励制度、成果转化机制、人才发展机制、开放合作机制等。核心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激发创新活力,如给科研人员“松绑”,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在科技领域的具体部署,是落实6.1.4.1规划纲要的制度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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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5 |
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实施条例 |
明确科技成果的使用权、处置权、收益权改革,赋予高校、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更大的自主处置和收益权。规定成果转化净收入的不低于50% 用于对完成、转化人员的奖励和报酬。鼓励通过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在成果权益分配领域的核心立法突破,是“三权”改革的法律固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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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及实施细则 |
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,鼓励发明创造,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,提高创新能力。明确授予专利权的条件(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)、申请与审查程序、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、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、专利权的保护等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法律,是6.1.4.5科技成果的法律确权形式,是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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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7 |
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|
要求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置、建设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,原则上都应对外开放共享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,实行有偿服务、成本补偿,收入可用于维护和人员激励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具体措施,是6.1.2.6普惠性政策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领域的延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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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8 |
关于深化项目评审、人才评价、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|
改革科技评价体系,破除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 倾向。推行代表作制度、分类评价、同行评议。对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等不同类型活动采用不同评价标准,突出质量、贡献、绩效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在评价指挥棒上的集中发力,旨在纠正科技资源配置和人才发展中的扭曲现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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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9 |
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 |
明确科研失信行为(如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论文、代写等)的认定标准、调查程序、处理措施(如撤销奖励、追回资金、取消资格、记入诚信档案等)和申诉复核机制。实行终身追究和联合惩戒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中构建良好创新生态的“净化器”,是6.1.4.8评价改革的配套保障(没有诚信,评价无意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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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0 |
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 |
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,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,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。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,产学研协同,实行企业化运营、市场化运作,是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的重要举措,是连接6.1.4.2基础研究、6.1.4.3关键技术与6.1.4.5产业应用的关键枢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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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1 |
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资金管理办法 |
对中央财政安排的各类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资金,实行统一管理、分类支持。推行项目间接费用补偿机制、稳定支持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、扩大高校院所经费使用自主权、实施“包干制”试点等改革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在科研经费管理领域的核心配套政策,是落实6.1.4.8“破四唯”后信任与激励原则的财政体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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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2 |
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|
推出了一系列“减负”组合拳,包括:简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、合并财务和技术验收、减少监督检查频次、推行材料一次报送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、确保用于科研活动的实际时间等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和6.1.4.11经费管理改革的具体化、操作化,是回应科研界关切的“暖心政策包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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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3 |
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|
规范人类遗传资源(含材料、信息)的采集、保藏、利用、对外提供等活动。实行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,保护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安全和公众健康,促进合理利用。是生物安全(6.1.4.18)和生物技术(6.1.4.1)发展的重要法规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《生物安全法》 的配套行政法规,是6.1.4.1规划中生物技术领域发展的基础性、安全性规则,涉及伦理和主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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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4 |
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|
规范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科学数据的采集、生产、保存、汇交、共享、利用等活动。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汇交科学数据,管理机构提供共享服务。明确数据权益和安全责任,促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科研范式变革(数据密集型科学)在管理政策上的回应,是6.1.4.7科研设施共享在数据维度的延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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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5 |
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(“数据二十条”) |
提出构建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。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“三权分置” 的产权制度,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制度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在数据要素领域的里程碑文件,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在新生产要素维度的深化,与6.1.2.131金融科技、6.1.2.135数据安全等紧密相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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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6 |
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|
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规划,确立“三步走”战略目标,部署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、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、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、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、前瞻布局重大科技项目等任务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国家科技规划在颠覆性技术领域的前瞻性专项部署,是引领6.1.4.3产业变革的先导性规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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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7 |
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与伦理审查办法 |
成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,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。制定生命科学、医学、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和标准,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伦理审查和监管体系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应对6.1.4.1前沿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的顶层制度回应,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中“负责任创新”理念的体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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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8 |
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办法 |
规范政府间、机构间、科学家个人等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。支持参与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(如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)。鼓励合作研究、人员交流、共建联合实验室,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科技领域的具体体现,是6.1.4.1规划中“开放创新”原则的实施路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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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19 |
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|
针对6.1.4.5成果转化,细化科技成果评价的价值、标准、方法、主体。坚持质量、绩效、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,健全分类评价体系,推行市场化评价和第三方评价,坚决破除成果评价中的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倾向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5成果转化法和6.1.4.8“破四唯”评价改革的操作细则和关键配套,是连接6.1.4.6知识产权与6.1.2.10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桥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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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0 |
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与支持机制工作方案 |
建立专门渠道和特殊机制,识别和支持具有突破性、非共识、高风险、高潜力的颠覆性技术项目。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、小额起步、动态调整、长周期支持、宽容失败等管理模式,为“从0到1”的原始创新提供土壤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鼓励探索和冒险精神的制度试验田,是6.1.4.1规划应对未来产业颠覆性变革的前瞻性布局工具。 |
6.1.4.21 ~ 6.1.4.40 技术要素规则详表(研发机构、创新平台与产业技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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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规则名称 |
规则配方详细说明 |
居民及居民中具体涉及的地域/角色/其他 |
企业及企业中具体涉及的部门和组织/个人的角色和职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政府及政府中具体涉及的部门和组织/个人的角色和职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关联模型/上游下游影响及其上下游谋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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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1 |
国家(重点)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|
规范国家实验室、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布局、建设、管理、评估和调整。国家实验室聚焦跨学科、大协同的战略导向基础研究,国家重点实验室侧重学科和行业前沿。实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运行机制,定期评估,动态调整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中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”的核心载体,是6.1.4.2重大研发任务和6.1.4.3专项的重要承担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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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2 |
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|
依托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建设,致力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工程化瓶颈突破。任务是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、配套化和工程化,为行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应用研究和6.1.4.5成果转化的重要承载平台,是衔接6.1.4.10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的中间环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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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3 |
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与评估指南 |
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,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自愿组合,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。聚焦特定领域,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、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,是国家级制造业创新平台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中“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”的关键抓手,是6.1.4.3重大专项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出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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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4 |
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|
布局在战略性领域,旨在整合行业创新资源、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、培育新兴产业。功能更综合,不仅包括技术研发,还涵盖创业孵化、创新服务、产业投资等,是产业创新生态的构建者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培育“未来产业”的空间载体和生态平台,是6.1.4.10、6.1.4.23等平台的集成和升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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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5 |
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与政策 |
在创新资源密集、体制机制活、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(如北京中关村、上海张江、深圳等),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。赋予其在科技金融、人才引进、成果转化、国际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政策权限,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和6.1.2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集成试验平台,是6.1.4.1规划在空间上的重点部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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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6 |
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|
推动173家国家高新区坚持“发展高科技、实现产业化”方向,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。实施“创新积分制”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5自创区经验的推广和普及平台,是6.1.4.1规划中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空间载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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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7 |
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规划与运行方案 |
在重大疾病领域,依托国内领先的医疗机构建设,聚焦临床研究和转化。任务是搭建协同研究网络和推广平台,组织开展大规模、多中心临床研究,产出诊疗方案、技术标准、创新产品,并推广应用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重点研发计划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”等专项的核心研究基地和转化出口,是6.1.4.13人类遗传资源合规使用的主场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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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8 |
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|
对创新能力强、创新机制好、引领示范作用大的企业技术中心,予以国家级认定。认定条件包括研发投入、人才队伍、创新成果、行业带动等。旨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规划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”的核心认定和激励工具,是6.1.4.2、6.1.4.3项目优先支持的对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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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29 |
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|
规范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物理空间、共享设施、技术服务、创业辅导、投融资、资源对接等服务的专业化机构。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,实行认定和动态管理。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“摇篮”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5科技成果转化和6.1.4.12科研人员创业的第一站,是6.1.4.26高新区、6.1.4.25自创区的核心功能单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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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0 |
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|
对为早期创业者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、开放式服务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(众创空间)进行国家备案。特点是普惠、开放、网络化,是孵化器的前端延伸,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9孵化器的项目“蓄水池”和筛选前端,是6.1.4.5成果转化和6.1.3.12职业技能培训(创业培训)的实践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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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1 |
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|
依托高校,整合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,实现科技成果转化、科技创业孵化、创新人才培养、服务社会功能。是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延伸,促进科教资源开放共享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5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和加速器,是6.1.4.7大型仪器共享面向创业者的重要出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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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2 |
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指引 |
针对近年来涌现的投资主体多元化、运行机制市场化、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研发机构(如民办非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企业等),建立备案和绩效评价机制。旨在认可和支持这类机制灵活、面向产业的创新生力军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4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创新主体多元化的直接成果,是6.1.4.1规划鼓励的“四不像”机构(不像大学、研究所、企业、事业单位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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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3 |
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 |
对从事技术转移、成果转化服务的机构(如高校TTO、市场化技术转移公司、科技咨询公司等)进行国家级示范机构的认定和培育。旨在发展专业化、市场化、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5成果转化生态的“催化剂”和“连接器”,是连接6.1.4.6知识产权与6.1.2.10资本市场的专业中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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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4 |
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与建设指引 |
支持建设为实验室成果走向产业化提供工艺放大、熟化、工程化、产品化服务的开放式、专业化中试基地。解决“样品-产品-商品”转化过程中的工程验证、成本控制、标准制定等瓶颈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6.1.4.3重大专项成果走向市场的必经之路,是6.1.4.22工程研究中心功能的社会化、开放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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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5 |
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支持计划 |
在高校院所内部或周边,设立支持极早期科技成果(创意、原理样机)进行技术可行性、商业可行性初步验证的机构。提供种子资金、创业辅导、原型制作、市场调研等服务,推动“想法”变成可融资的“项目”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2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的“第一推动力”,是6.1.4.20颠覆性创新项目的“探路者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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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6 |
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|
规范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五类合同的认定登记程序。经认定的技术合同,交易方可享受增值税减免、所得税优惠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。是技术市场管理和政策落实的基础环节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5成果转化各类活动的契约形式和法律凭证,是6.1.4.6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载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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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7 |
全国技术市场管理与统计监测系统运行规则 |
建立覆盖全国的技术合同网上登记与统计分析系统,实时监测技术交易流向、领域、价格、主体等信息。为政策制定、区域创新监测、技术预测等提供数据支撑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3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信息化和集成平台,是6.1.4.4科技治理数字化转型(6.1.4.106)在技术市场领域的体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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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8 |
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研究与编制指南 |
组织政、产、学、研、用、金多方专家,对未来5-15年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发展愿景、目标、关键技术和实现路径进行系统研究和描绘,形成“技术路线图”。用于指引研发投入、产业布局和政策制定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在产业技术层面的细化和具体化,是6.1.4.2、6.1.4.3项目指南制定的重要输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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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39 |
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编制指引 |
引导企业,特别是行业骨干企业,制定系统性、前瞻性的技术创新战略规划。内容包括技术环境分析、核心竞争力评估、技术发展目标、重点研发方向、资源配置计划、体制机制保障等,将创新提升到企业战略高度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1国家规划和6.1.4.38产业路线图在微观企业层面的承接和落地,是企业落实6.1.4.4“创新主体地位”的顶层设计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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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40 |
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 |
定期发布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,明确技术描述、主要参数、研发目标和预期效益。旨在引导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向这些瓶颈领域聚集,协同攻关。 |
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部门/角色: |
上游:是6.1.4.38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的核心产出和应用,是6.1.4.1规划中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”任务的具体化和年度化。 |
这些规则聚焦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载体(国家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创新中心)、区域创新高地(自创区、高新区)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(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大学科技园)、技术转移与中试体系(技术转移机构、中试基地、概念验证中心)、技术市场基础制度(合同登记、统计监测)以及产业技术规划引导(路线图、企业创新战略、共性技术指南),共同构成了覆盖“基础研究-技术研发-工程化-产业化-商业化”全链条、多层次、立体化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和服务网络。
6.1.4 技术要素规则体系深度构建规划与初步展开
技术要素规则体系完整架构
技术要素规则体系是围绕“知识、技术、数据”的创造、保护、交易、应用和治理展开的。其顶层架构可概括为以下八大支柱、数十个核心领域、数百个子领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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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柱编号 |
支柱名称 |
核心领域 (示例) |
子领域/规则方向 (示例) |
预估规则条目潜力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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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 |
国家创新体系与战略规划 |
1.1 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与评估 |
各类专项规划(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等)、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办法、实验室体系重组方案、新型举国体制实施方案、科技决策咨询制度等。 |
500-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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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 |
研发活动管理与资源配置 |
2.1 科研计划与项目管理(基础研究、重点研发、重大专项) |
各类计划管理办法、经费“包干制”细则、绩效评价指引、大型仪器网络平台规则、科学数据分级分类标准、科技报告呈交制度等。 |
800-1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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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3 |
知识产权全链条治理 |
3.1 知识产权创造与申请(专利、商标、版权、集成电路布图等) |
高价值专利培育指南、快速预审与维权规程、知识产权法院诉讼规则、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办法、知识产权信用监管、海外纠纷应对指南、知识产权审查指南等。 |
1500-2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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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4 |
技术转移与成果产业化 |
4.1 科技成果权属与收益分配 |
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细则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、国家级孵化器评价标准、中试基地建设规范、产学研联合创新体备案办法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。 |
1000-1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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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5 |
产业技术政策与标准引领 |
5.1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政策 |
集成电路/软件产业专项政策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引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、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规范、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。 |
1200-1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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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6 |
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治理 |
6.1 数据基础制度(产权、流通、收益、治理) |
数据产权登记办法、数据交易场所管理规则、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、人脸识别应用规范、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、区块链信息服务规定、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、算法备案与透明要求。 |
2000-3000 (重点领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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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7 |
前沿科技与未来产业监管 |
7.1 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(基因编辑、合成生物、脑机接口) |
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、基因编辑研究审查指南、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、商业航天发射许可、深远海开发规则、聚变能研发规划、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审查办法、特定领域研究禁止清单。 |
800-1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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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8 |
创新生态与环境建设 |
8.1 科技人才与评价激励 |
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方案、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优惠、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办法、国家自创区/高新区条例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、科普法实施细则、国际大科学计划参与指南、出口管制与实体清单应对。 |
1000-1600 |
P6.1 数据基础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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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规则名称 |
规则配方核心要点 |
居民角色 |
企业部门/谋划 |
政府部门/谋划 |
关键关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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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1 |
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|
探索建立公共数据、企业数据、个人数据的产权登记制度。明确登记机构、登记内容、登记效力、变更注销、信息查询等。为数据持有、使用、经营等权利提供公示和证明。 |
个人数据主体可查询自身数据被登记情况。 |
企业数据管理部门需对拟交易或入表的资产进行登记。登记是数据资产“确权”的第一步,有助于后续融资和交易。 |
国家数据局牵头制定,地方数据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承办。旨在建立数据产权制度运行的初始基础设施。 |
上游:6.1.4.15“数据二十条”;下游:6.1.4.42知识产权运营平台、6.1.4.48融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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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2 |
数据资产评估指引 |
制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原则、评估方法、评估程序、参数选取、报告规范。涵盖成本法、收益法、市场法在数据资产的适配应用,解决数据“定价难”问题。 |
个人数据价值评估的参与者(如数据收益分红参考)。 |
企业财务、数据部门在数据资产入表、交易、融资、出资时,需委托评估。指引是评估师的作业标准。 |
财政部、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,为数据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和交易定价提供技术依据。 |
上游:企业会计准则;下游:6.1.4.36技术合同认定、6.1.4.49证券化。 |
|
6.1.4.63 |
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指引 |
规范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。明确在企业、个人、平台、政府等多方参与的数据流通利用中,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机制。探索“数据分红”、“数据收益权”等模式。 |
个人作为数据提供者,可能获得收益分享。 |
平台企业需设计合规的收益分享方案,平衡商业利益与用户权益。涉及数据采集的合规性审查。 |
国家数据局、发改委牵头研究,旨在让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,促进共同富裕。 |
上游:6.1.4.15“数据二十条”;下游:6.1.2.161金融支持共同富裕、平台经济监管。 |
|
6.1.4.64 |
数据交易场所管理规则 |
对从事数据交易服务的场所(数据交易所、中心)进行准入管理、运营规范、风险管理、监督管理。要求交易场所建立登记、结算、信息披露、争议处理等制度。 |
不直接面向居民,是交易基础设施。 |
数据供需方通过合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,可降低法律风险。场所的信用和流动性是关键。 |
国家数据局负责制定统一规则,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协同监管。防止无序炒作,保障合规流通。 |
上游:6.1.4.15;下游:6.1.2.154金融基础设施监管。 |
|
6.1.4.65 |
数据(算法)定价与交易合同范本 |
发布数据产品、数据集、算法模型等交易的标准合同范本。明确标的描述、权利许可、交付方式、价款支付、保密条款、违约责任、合规保证等,降低交易摩擦。 |
个人作为数据许可方签订协议时参考。 |
企业法务、数据部门在交易时可直接采用或参考,提高谈判效率,防范合同风险。 |
国家数据局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推广,是活跃数据交易市场的基础性服务。 |
上游:6.1.4.36技术合同认定;下游:6.1.4.33技术转移服务。 |
P6.4 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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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规则名称 |
规则配方核心要点 |
居民角色 |
企业部门/谋划 |
政府部门/谋划 |
关键关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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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6 |
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|
对提供生成式AI服务(面向公众)进行规范。要求训练数据、算法、内容合规;进行安全评估、算法备案、显著标识;建立投诉举报机制;保护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。 |
AI服务使用者,需知悉内容为AI生成。 |
AI服务提供商(大模型公司)是责任主体,需完成备案和安全评估,建立内容过滤和投诉机制。 |
国家网信办、发改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监管。平衡创新发展与安全风险。 |
上游:6.1.4.16AI规划;下游:6.1.4.135数据安全、6.1.4.137算法治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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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7 |
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伦理规范 |
提出AI研发应用全生命周期应遵循的伦理原则(如人类主导、公平公正、透明可释、隐私保护、责任明确等)。为行业自律和监管提供价值尺度。 |
受AI决策影响的个体权益保护的依据。 |
AI企业伦理委员会需据此制定内部准则,在产品设计、数据训练、算法开发中嵌入伦理考量。 |
科技部、国家新一代AI治理专委会发布。是“软法”引导,为“硬法”监管奠定基础。 |
上游:6.1.4.17国家科技伦理;下游:6.1.4.103AI伦理审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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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8 |
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指南 |
对国家算力网络、智算中心、超算中心等AI算力设施进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、集约建设、绿色低碳、互联互通的指引。防止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。 |
间接受益于更高效、低成本的AI服务。 |
地方政府、电信运营商、企业建设智算中心需符合布局和能效要求。芯片、服务器厂商关注技术路线。 |
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国家数据局等统筹。是“东数西算”工程在AI算力层面的细化。 |
上游:6.1.4.1新基建规划;下游:6.1.4.59工业互联网、6.1.4.7设施共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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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69 |
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资源建设与管理规范 |
对用于训练AI模型的数据资源的采集、清洗、标注、质量评估、安全管理、共享开放等环节提出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。旨在提升数据质量,保障数据安全。 |
个人数据被用于训练时的合规性要求。 |
数据标注企业、AI研发机构需建立规范的数据管理流程,确保数据合法合规、质量可靠。 |
工信部、国家数据局指导,相关标准化组织制定。是AI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。 |
上游:6.1.4.61数据分类分级;下游:6.1.4.66生成式AI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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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.70 |
人工智能安全检测与评估体系框架 |
建立针对AI系统的安全检测评估体系,涵盖算法安全、数据安全、系统安全、内容安全、社会伦理影响等维度。明确评估机构、流程、标准和结果应用。 |
通过评估的AI产品和服务更可信。 |
AI企业需在产品上市或重大更新前,通过第三方或自评估,识别和化解安全风险。 |
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等推动建立。是AI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技术抓手。 |
上游:6.1.4.14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;下游:6.1.4.46快速协同保护。 |
AtomGit 是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联合 CSDN 等生态伙伴共同推出的新一代开源与人工智能协作平台。平台坚持“开放、中立、公益”的理念,把代码托管、模型共享、数据集托管、智能体开发体验和算力服务整合在一起,为开发者提供从开发、训练到部署的一站式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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